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国(境)外游学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
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

时间: 2022-06-28 11:51

选派优秀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是我校加强内涵建设、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、加强国际化教育、扩大学生国际视野的重要途径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在校生国(境)外游学项目各项工作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一 主要形式

学校开展的国(境)外游学项目主要在寒暑假期间进行,选派在校学生全额自费到国(境)外院校参加文化交流、语言学习和参观访问等各种形式的短期交流活动。

第二 选拔条件

   国(境)外游学项目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道德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。

2.学习刻苦,较好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学习成绩优良。

3.能一次性全额支付游学费用。

4.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记录,无拖欠学费的记录,无不良嗜好。

第三 选拔生源的程序

1.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学生公布游学线路、内容、费用及游学名额。

2.学生自愿报名,填写《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国(境)外游学申请表》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依据选送条件,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定,择优录取。

3.公示出国(境)外游学人选名单。

4.正式确定出国(境)外游学学生名单。

5.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学生与旅行社对接,学生需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费用,以备申办签证之需。

第四 学生管理

1.学生在国(境)外游学期间须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和规定,并遵守当地的法律。

2.游学期间不得擅自中途中止,若因故必须中止游学计划,必须首先向旅行社提出申请,经其批准后方可结束游学。

3.游学期满应按时返校,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它地区或国家。

第五 附则

1.本管理办法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。

2.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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