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国(境)外游学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
时间: 2022-06-28 11:51
选派优秀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是我校加强内涵建设、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、加强国际化教育、扩大学生国际视野的重要途径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在校生国(境)外游学项目各项工作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一节 主要形式
学校开展的国(境)外游学项目主要在寒暑假期间进行,选派在校学生全额自费到国(境)外院校参加文化交流、语言学习和参观访问等各种形式的短期交流活动。
第二节 选拔条件
国(境)外游学项目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道德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。
2.学习刻苦,较好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学习成绩优良。
3.能一次性全额支付游学费用。
4.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记录,无拖欠学费的记录,无不良嗜好。
第三节 选拔生源的程序
1.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学生公布游学线路、内容、费用及游学名额。
2.学生自愿报名,填写《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国(境)外游学申请表》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依据选送条件,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定,择优录取。
3.公示出国(境)外游学人选名单。
4.正式确定出国(境)外游学学生名单。
5.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学生与旅行社对接,学生需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费用,以备申办签证之需。
第四节 学生管理
1.学生在国(境)外游学期间须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和规定,并遵守当地的法律。
2.游学期间不得擅自中途中止,若因故必须中止游学计划,必须首先向旅行社提出申请,经其批准后方可结束游学。
3.游学期满应按时返校,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它地区或国家。
第五节 附则
1.本管理办法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。
2.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