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学院:
为构建“五育并举”人才培养体系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学校印发了《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》(华夏院〔2024〕36号)。目前,体育教学改革稳步实施,其中,“校园阳光体育长跑”项目已有序开展,为确保安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礼让行人
任何人员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均要控制车速在15km/h内,保持距离,礼让行人。特别是学生在校园长跑的高峰时段,务必谨慎驾驶,让长跑学生优先通行。
二、规范停车
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及电动车,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,按校道指示标识或安保人员的现场指引行驶,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。
三、预防运动创伤
参加体育运动时,请穿着舒适的运动服装和鞋子,不要穿着凉鞋、拖鞋、高跟鞋等不适宜运动的鞋履。在校道跑步过程中,请保持注意力集中,避免追逐打闹,注意避让车辆,切实防范意外事故发生。如遇身体不适,应立即停止运动,向附近的教职工或同学求助。任何师生员工发现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件,都应积极主动关怀并迅速报告保卫处(电话:37503996)或校医室(电话:87860416),提供必要的协助。
四、强化安全管理
保卫部门、后勤部门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强化现场管理,为“校园阳光体育长跑”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学校办公室
2024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