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

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

时间: 2017-10-31 00:00


二、举例说明

    某毕业生在毕业后想迁户口到深圳,这迁户口过程中涉及到学生本人改派,学校是协助学生本人进行改派,并不是学校能为学生办理入深户。改派过程如下:

(一)申请接收函

    在深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者人才服务局申请接收函(原件)

(二)到生源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取之前的报到证

到生源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,将深圳的接收函(原件)出示给生源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,申请改派,生源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会取出你之前提交的报到证,并在原来的报到证上加“同意改派”的意见和盖章。

取回原有的报到证之前,要自己电话咨询生源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,咨询提取时一般需要什么手续、是否可以委托办理;

若是之前网上报到,没有将报到证上交,也要拿着报到证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加“同意改派”的意见和盖章。

(三)返校申请改派

将接收函(原件)+原有的报道证(加“同意改派”的意见和盖章)+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,寄给学生的辅导员,由学生的辅导员转交到学校就业办,申请办理改派。

(四)领取新的报到证

    学校领取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新的报到证,就业办将新的报到证、接收函、身份证复印件下发到学生的辅导员,由辅导员安排寄送。

三、调整改派时间:

   (一)改派只能改一次,毕业生改派的期限为毕业后年之内,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。

   (二)从当年的7月至后的6月,每个月的最后一周,由学校统一向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报送有关材料,办理毕业生有关调整改派手续。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不接受学生自行前来办理。

四、相关名词解释

(一)接收函

    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,必须由就业单位所属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在“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”一栏盖章,或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(在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不交接收函)。这里所指的“接收函”可以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直接盖章;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城市人事局的接收函;或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中介所开出的接收函。

 

 


接收函

 

(二)报到证

全称为“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”由教育部印制,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。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。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。报到证为一式两联(正本和副本),正本为蓝色由毕业生持有,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;副本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。

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报到证背面

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报到证正面

(三)人事接收权

    企业员工、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,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。一般省直企事业单位、各级政府部门人事主管单位为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,比如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人才市场。各级教育局也在人事局的授权下具有中小学教师的人事接收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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